公司名称:肇庆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广东南粤银行肇庆分行
帐 号:970001230900002219
公司名称:肇庆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广东南粤银行肇庆分行
帐 号:970001230900002219
公司名称:肇庆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代广场支行
帐 号:80020000008042342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(或招标编号、政府采购计划编号、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,如有):441202-202008-208001-0034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输尿管镜、尿道膀胱镜、支气管镜、麻醉机采购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0 年08月13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公告,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1.原采购公告中的第三点 获取招标文件“时间: 2020 年 0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0 日(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),每天上午 09:00 至 12:00 ,下午 14:30 至 17:30 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 )”澄清/更正为: “2020 年 0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6日(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),每天上午 09:00 至 12:00 ,下午 14:30 至 17:30 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 )。”
2.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五点 “五、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08月13日起至2020年08月20日期间上午9:00时至12:00时,下午14:30时至17:30时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…”澄清/更正为:“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08月13日起至2020年08月26日期间上午9:00时至12:00时,下午14:30时至17:30时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…”。
3.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七点“付款方式:按特别国债相关规定执行来支付。” 澄清/更正为:“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。双方签订合同生效、设备安装、调试并验收合格后,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,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%作为质保金,甲方1个月内以汇款方式支付合同总额的100%给乙方,质保期满一年后,甲方1个月内以汇款方式退回乙方质保金。”
4.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 第七点“付款方式:按特别国债相关规定执行来支付。” 澄清/更正为:“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。双方签订合同生效、设备安装、调试并验收合格后,中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,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%作为质保金,采购人1个月内以汇款方式支付合同总额的100%给中标人,质保期满一年后,采购人1个月内以汇款方式退回中标人质保金。”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。原采购文件与本公告有矛盾的地方,以本公告为准。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文件后,回复邮箱delizb2160028@163.com。确认已收悉本公告更正内容,特此通知。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肇庆市端州区妇幼保健院
地址:肇庆市端州区宝月路27号
联系方式:0758-2227659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肇庆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址: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第十一层第1107室
联系方式:0758-2160028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李女士
电话:0758-2160028
发布人:肇庆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20年08月19日